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鉴湖路1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一)、审议《关于公司收购绍兴精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资产的提案》。
(二)、审议《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纺织品存货)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9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话委托登记不予受理)。
2、登记时间:200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人:俞吉伟 张伟夫
联系电话:0575-4116158 ;0575-4119961转8008
传真:0575-4116158(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六、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