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年 7月 2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6年 7月 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年 7月 29日,2016-06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7月 29日
*ST东钽: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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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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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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