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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2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现场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
5101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严晓
俭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015,42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69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948,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3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共计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015,4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127,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36,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6,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06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217,948,8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选举严晓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0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81%。
       (2)同意218,008,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选举徐大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0,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00%。
    (3)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4)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袁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5)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徐秋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6)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陆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7)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李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8)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叶维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9)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10)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李文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11)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张一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12)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高凤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公司监
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肖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2)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杨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3)同意217,978,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选举胡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936%。
    公司监事会不存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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