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8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临时办公处绍兴柯桥金桥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方锦女士、王其荣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金良顺、方朝阳、傅祖康对本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良顺先生主持,参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绍兴精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资产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纺织品存货)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9月29日上午10:30在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鉴湖路1号本公司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