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现对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解聘电机及控制技术首席金一甿先生、磁性材料技术首席宋 小明先生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解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辛茂荀 钱娟萍 蒋岳祥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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