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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公告日期:2003-08-29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鑫光
  股票代码:00040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上沙大厦摩登仓7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上沙大厦摩登仓7楼
  联系人:李恒学
  联系电话:0755-82916114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3年8月20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合同于2003年8月19日签署,合同需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上沙大厦摩登仓7楼
  注册号码:440301102219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及技术培训、环保新能源等。 
  经营期限: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二日至二00四年七月二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440301192235292
  2.股东姓名或名称:深圳永利兴实业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免税商品企业公司、深圳市宝安外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总公司、深圳市松岗物业发展总公司、深圳市金沙嘴实业有限公司等。
  通讯方式:0752-2119623
  3.公司股权结构
  深圳永利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25%的股权。其余六个股东分别持有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2.5%的股权。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的处罚情况
  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5.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等情况
  职  务        姓   名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        黎旭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董事        彭海波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董事        胡建和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董事        梁汉华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监事        宋晓彦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总经理        翟彬        中国        中国深圳            无
  以上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涉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经济纠纷。
  6.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深圳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持股变动情况
  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9日签署了协议,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普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绿裕实业有限公司的90%股权。
  深圳市绿裕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因此,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成为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完成后,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再间接持有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深圳市绿裕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
  转让价款: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签订时间:2003年8月19日 
  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3.对受让人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调查
  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通过征询、查阅登记资料等方法对受让人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02年的财务报告被惠州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的审计意见,资信情况较好;该公司受让的目的是为了将其所控制的麦科特集团纺织有限公司的纺织类优质资产逐步注入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改善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恢复其盈利能力,彻底消除可持续经营风险。
  4.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清偿情况
  截止2003年6月30日,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深圳市绿裕实业有限公司由于历史承接原因,对ST鑫光有32,943,584.87元的债务。2003年6月30日,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绿裕实业有限公司、麦科特集团纺织有限公司签署了《偿债合同》;2003年7月15日,三方又签署了《补充合同》。根据以上《偿债合同》与《补充合同》,三方同意原应由深圳绿裕向ST鑫光清偿的人民币3294万元债务转由麦科特纺织以其持有的麦科特纺织南京有限公司的相当于上述债务金额的股权代为偿还,并同意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麦科特纺织所持有的麦科特南京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偿债的定价依据。2003年8月17日,ST鑫光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合同及补充合同。剩余债务3,584.87元由深圳市绿裕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偿还。
  目前,麦科特集团纺织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将麦科特南京公司股权过户给ST鑫光的手续,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和深圳市绿裕实业有限公司将剩余债务3,584.87元以现金方式偿还完毕之后,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ST鑫光将无负债。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深圳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挂牌交易的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
  盖章:
  签注日期:200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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