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016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是否履行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担保期
金额 完毕
日)
黄岩联科小额贷 2016 年 2 月 16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10,000 否
款股份有限公司 日 4,000.00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江苏联化科技有 2013 年 11 月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40,000 否
限公司 11 日 10,566.27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台州市联化进出 2016 年 2 月 18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30,000 否
口有限公司 日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联化科技(德州) 2015 年 12 月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15,000 否
有限公司 10 日 983.50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辽宁天予化工有 2016 年 3 月 21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5,000 否
限公司 日 1,152.00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联化科技(台州) 2015 年 8 月 17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15,000 否
有限公司 日 3,040.01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联化科技(盐城) 2014 年 12 月 8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15,000 否
有限公司 日 262.00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湖北郡泰医药化 2015 年 5 月 26 连带责任 三年(自其银行融
5,000 否
工有限公司 日 4,600.00 保证 资发生之日起)
合 计 135,000 24,603.78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603.78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3%。上述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
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2、除上述担保事项外,2016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
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
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
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董事
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
推荐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换届改选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萍女士、彭寅
生先生、George Lane Poe先生、何春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莉女士、周伟澄先
生、金建海先生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娟、王莉、周伟澄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