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26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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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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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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