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兵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兵国资发〔2016〕124 号),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过的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000 万股,募 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 超过 7,000 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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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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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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