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
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爱平女
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孔雨
泉先生和马敬仁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2,000 万元投资杭州涌隆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