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事先认可函
在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的相关资料,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主体较多、涉及面较广,
交易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重组预案
等信息披露文件的起草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因此,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的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股票无法
按期复牌。
二、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
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继
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继续停牌有利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
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赵长遂、傅涛、蔡建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