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6 日—2016 年 7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7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6 日 15:00—2016 年 7 月 27 日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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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六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
9、会议主持人:黄舒婷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
案》;
1.1 提名黄舒婷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 提名郑倩龄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3 提名赖伟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4 提名杨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5 提名肖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6 提名韩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7 提名欧郁雪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提名苏毅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2 提名林雪娇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3、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监事选举时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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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好利来(中国)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利来(中国)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二: 09:00~12:00, 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6 年 7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101
联系人:赖伟星 朱锦宇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
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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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伟星 朱锦宇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101
六、备查文件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好利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9
2、投票简称:好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0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好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
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第一部分: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
议案 1
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提名黄舒婷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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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提名郑倩龄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02
1.3 《提名赖伟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03
1.4 《提名杨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04
1.5 《提名肖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
1.6 《提名韩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
1.7 《提名欧郁雪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
议案 2
表监事的议案》
《提名苏毅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2.1 3.01
选人》
《提名林雪娇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2.2 3.02
选人》
第二部分: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4.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
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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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
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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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
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事项:
第一部分: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
议案 1
事的议案》
1.1 《提名黄舒婷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 《提名郑倩龄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3 《提名赖伟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4 《提名杨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5 《提名肖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6 《提名韩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7 《提名欧郁雪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 2
的议案》
2.1 《提名苏毅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2 《提名林雪娇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注: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若同意请直接在对应栏中填入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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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O”,做出
投票指示。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选举独立董
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
总数=持有股份数*2。
第二部分: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3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
“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
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意见,以及未投的表决意见均视为“弃
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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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