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郭松
森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
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郭松森先生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6,000,000 股质押
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用于质押担保,后经 2013 年权益分派,该部分
质押股份调整到 10,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
股东郭松森先生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将上述 10,800,000 股全部解除质押,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具体解除股份情况请参阅下表: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日期
股份比例
动人
至办理解除 中信银行股
2013 年 6 月
郭松森 是 10,800,000 质押登记手 份有限公司 9.14%
13 日
续之日止 鞍山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郭松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194,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4%;本公告所述股份解除质押后,郭松森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
态的股份数量为 48,5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1.08%,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5%。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