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34号文核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张江高科”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2016年 7月 21日 13:00-15:0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9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6年 7月 22日、7月 25日与 7月 26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 2016年 7月 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