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7 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
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4:30 在公司中央会议
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
松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
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16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 2016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
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