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吴丽
溶女士主持。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徐芳艳女士和王燕
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 1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同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的 1 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电光科技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芳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2
年至今历任电光有限质保部、供应部、技术部、生产部职员。徐芳艳女士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
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王燕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1 年
至今在发行人研发部任档案专员。王艳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燕
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