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徐
芳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提名朱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
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将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
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电光科技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丹女士:女,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电光防爆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电光防爆科技(宿州)有限公司光监事、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截止本报告日,朱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0 股,持有公司控
股股东电光科技 4.38%股份,朱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
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