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
告》,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
现就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经审慎调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
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大会
担保提 与我公 担保 担保协议签 实际担 逾期债
担保对象 审批担保
供方 司关系 类型 署日期 保余额 务情况
额度
北京东港安全 控股子
尚未签订 5,000 0 无
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东港安全 控股子
尚未签订 5,000 0 无
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
东港股 广州东港安全 控股子 连 带
份有限 责 任 尚未签订 3,000 0 无
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担保
上海东港数据 控股子
尚未签订 2,000 0 无
处理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东港嘉华
控股子
安全信息技术 尚未签订 5,000 0 无
公司
有限公司
郑州东港安全 控股子
尚未签订 5,000 0 五
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为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
分揭示了担保存在的风险,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郝纪勇 万刚 许斌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