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07年10月8日,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经营核实情况
近期,本公司相继签订“神华宁煤集团83万吨/年二甲醚项目锅炉及发电装置EPC总承包”、“宁夏宝塔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工程设计”、“巴基斯坦法蒂玛公司设计加供货”、“六盘水老鹰山煤基气化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等重大生产经营合同,并分别于2007年9月27日、28日、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
除此之外,经向经营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东华工程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