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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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29日在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五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许金和、许木林、许建成、陈瑞莺、钟志刚、林峰国、李斌红、张亦春、唐予华、廖益新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让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不超过45%股权的议案》,决定受让香港福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不超过45%股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受让股权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决定最终受让的股权比例、最终受让价格、最终付款安排等事项。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07年10月9日《证券时报》刊登的2007-032号公告】
2、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提供短期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向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00万元短期财务资助,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07年10月9日《证券时报》刊登的2007-033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