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生产场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需求,
提升综合竞争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公司已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南侧租
赁约 13 万平方米的场地,现决定用于公司生产,扩建生产线。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于增加生产场地的事项
公司(乙方)与深圳市同和国际名车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同和国际”)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将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南侧的 2、3、4、5、6、7、8 栋
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用途:生产和办公。
3、租赁房屋总面积:约 13 万平方米。
4、租赁房屋产权属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
车集团”)。2013 年 9 月 12 日,长安汽车集团与同和国际签订 BOT 协议,即同和国际
拥有该租赁房屋产权的运营出租权,期限为 38 年。同和国际在授予期限内为该租赁
房屋产权的唯一建设和运营单位。
5、租赁期限:6 年 3 个月。合同起租日为 2016 年 10 月 1 日。
6、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约定计租面积计算,首年月租金为 423.36 万元,每两
年递增百分之八。
7、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
管理承租物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公司与同和国际及长安汽车集团没有关联关系。
9、拟建设内容:拟建设多条人工智能柔性生产线,十条车用智能硬件(汽车夜
视主动安全系统)柔性生产线,十二条商用智能硬件(智能显示屏)柔性生产线,多
条综合自动化生产线,智能技术标准化测试中心,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相关经营
配套设施和仓库、员工宿舍、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必要辅助设施。
10、拟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预计于 2016 年第三季度完工,第二期预计于 2016
年第四季度完工。
11、本事项涉及的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标准,在总裁的审批权限内。本事
项已经公司总裁审批通过。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015 年以来,在国家互联网+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指引下,
智能硬件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不断迎来来自政策、资本、技术等方面的利好,产业
结构也趋于完整。保千里凭借在视像领域的深厚积累,在原来生产销售功能硬件的基
础上,以前瞻眼光抓住市场新兴需求,不断研发生产出多种平台型智能硬件及人工智
能机器人。
随着公司新产品的不断推出以及市场营销的拓展,公司销售额稳步上升,急需解
决生产能力问题。公司生产基地经过多轮扩建,目前总面积已达到 56000 平方米,但
依然不能满足未来产能需求。产能不足已经成为限制公司发展的潜在因素,亟待扩建。
由于产能接近饱和,公司陆续推出的多款新产品部分采用委外加工的生产模式。另外,
生产基地由于不是一次规划建成,存在总体规划不足、生产布局不合理等现象,从原
料到半成品到成品的成产流转过程需在不同厂房多次搬运,增加了管理难度。通过本
次扩建生产线,公司新的生产基地得以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形成集智能硬件和智能
机器人研发、生产、测试于一体的生产基地,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生产、管理
效率,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本事项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基地将接近 20 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产能瓶颈问题,
能够满足公司未来 2-3 年的生产需求。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建设风险
本生产场地处于筹建阶段,拟建设内容为预估事项,因此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能
会受到工程进度、建设施工管理、建设成本和价格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建设
的顺利开展存在一定风险,最终建设内容成果能否按计划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质量和进度,积极推进生产场地的建设。
(二)管理运营风险
本生产场地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成投产后在经营管理、资源
整合、统筹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标准和理念,完善管
理流程和内控制度,提升整体运营水平。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