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
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9 日(周二)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6 年 8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 2016 年 8 月 8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8 月 9 日下午 3:00 的任
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1813 大会议室(地址:杭
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 18 楼)。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3 日(周三)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8 月 3 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方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洪树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邹欢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许荣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徐亚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钟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黄亚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夏雄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因此议案1、议
案2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中议案1-3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
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以
上议案内容在《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公
告全文分别刊登在2016年6月25日、 2016年7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813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
区古墩路702号18楼)。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
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年8
月8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
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任国晓、郑乐东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邮编:3100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7;
2、投票简称:赞宇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8月9日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具体操作程序为:
A、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B、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C、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具体
操作程序为:
A、在投票当日,“赞宇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B、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C、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
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
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
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 元代表议案1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元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2.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及
对应的申报价格一览表如下: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100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方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洪树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3 选举邹欢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4 选举许荣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徐亚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钟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计投票制
3.1 选举黄亚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1
3.2 选举夏雄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4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4.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
5 5.00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
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股数”一览表
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委托股数 1股 2股 3股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具体如下: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股
对候选人A投X2票 X2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 0 票。
股东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
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股东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股东给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总数为: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
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视为申报无效,深交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8 月 8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9 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
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
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票
369999 1.00 元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
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票
369999 2.00 元 大于 1 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25918485 25918486 传真:0755-25918487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赞 宇 科 技 ”) 股 东 , 兹 全 权 委 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赞宇科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
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
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表决):
序号 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4= 票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1.1 选举方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洪树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邹欢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许荣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2.1 选举徐亚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钟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3.1 选举黄亚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夏雄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4
的议案》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说明:
1、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
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
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独立
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
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
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
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
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不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
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
相应的候选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2016 年 月 日
附:参会回执
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16年8月3日,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持有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剪报、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