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投资约 16,135.07万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
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760万元,持有其 90%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项目。公司与大连松木岛水务中心(以下简称“水务中心”)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大连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760万元,持有其 90%股权,水务中心出资 640万元,持有其 1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PPP 项目设计总规模为 10万吨/日,本次投资范围包括一期规模为 5万吨/日的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污水处理厂水务资产,一期水务资产中规模为 2.5 万吨/日的提标改造工程以及项目
前期费用。本次项目总投资约 16,135.07万元,其中,一期规模 5万吨/日水务
资产部分作价 12,022.04 万元人民币;2.5 万吨/日规模提标改造工程部分投资
约 3,725.03 万元人民币,项目前期费用约 388 万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期为 25
年(含建设期)。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任:吕东升;
地址:大连市普湾新区普湾广场 1号。
(二)水务中心:成立时间:1981年 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衣凤林;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松木岛;经营范围:
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经营);水务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水务工程建设(凭资质证书经营)。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管委会(甲方)与大连首创(乙方)签署《PPP项目协议》。由于协
议签署时大连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乙方草签。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规模为 10 万吨/日。一期规模为 5 万吨/日,其中,提标改造部分规模为 2.5万吨/日。
特许经营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5年(含建设期)。
污水处理价格及调整:初始污水处理价格 4.21元/吨。从第三个运营年开始,
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电药耗、社平工资、CPI、原料等调价因素。
基本水量:自商业运营开始,第一个运营年为 1.2万吨/日,逐年提升。
出水水质标准:执行 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水务中心(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合资经营合同》。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760万元,持有其90%股权;水务中心出资 640万元,持有其 10%股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利润分配: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是公司拓展大连水务市场的重要举措。实施该项目对公司在辽宁省进一步开拓水务等环保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存在进水水质不稳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保证排污企业的水质检测设备及时到位,从源头上避免风险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7月 1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