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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1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省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款 12,700万元;公司拟成立全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移交、运营、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81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河南省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投资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项目。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平顶山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移交、运营、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81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规模为 3 万吨/日的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水务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款 12,700 万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期 30 年,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局长:王跃伟;地址:
    平顶山市叶县广安路中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建设局(甲方)与平顶山首创(乙方)签署《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
    厂 PPP项目合同》。由于协议签署时平顶山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乙方草签。
    项目规模:3万吨/日。
    特许经营期:自商业运营之日起 30年。
    期满移交:合作期满乙方将项目设施所有权利及有关文件资料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协议生效条件:自草签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建设局与平顶山首创签署《污水处理维护运营合同》。由于协议签
    署时平顶山首创登记注册手续尚未完成,由公司作为股东代乙方草签。
    基本水量:自商业运营开始,第一个运营年为 1.5 万吨/日,第二年为 2.1
    万吨/日,第三年 2.4万吨/日,第四年 2.7万吨/日,第五年至合作期结束 3万
    吨/日。
    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及调整: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第一年为 1.78元/吨,污水处
    理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大工业电价、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化工原料类指数、CPI。
    进水水质标准:CODcr≤450mg/L,BOD5≤150mg/L,SS≤300mg/L,TP≤5mg/L,TN≤55mg/L,NH3-N≤35mg/L。
    出水水质标准:执行 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
    协议生效条件:自草签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是公司拓展河南省工业废水市场的重要举措,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实施该项目对公司在河南省其他区域进一步开拓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质不稳定风险:存在进水水质不稳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进水水质指标限值进行管理,积极与地方政府共同协作,保证进水水质稳定,以确保出水达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7月 1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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