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银军先生于2015
年12月1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0,000,000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0)。2016年5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方银军先生上述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
司高管锁定股增至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5%)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方银军先生的函告,获悉:
1、2016年6月20日已将上述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锁定股
20,000,000股购回并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2、2016年7月1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00,000股质押给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
第一大 质押 本次质押占
东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
股东及 股数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名 期 日
一致行 (股) 比例
称
动人
方
2015 年 12 2016 年 6 中信证券股
银 是 10,000,000 26.11%
月 14 日 月 20 日 份有限公司
军
方
2016 年 5 月 2016 年 6 中信证券股
银 是 10,000,000 26.11%
4日 月 17 日 份有限公司
军
合
- 20,000,000 - - - 52.22%
计
注: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方银军先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10,000,000 股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质押 质押开始日
东 一大股东 质押到期 押占其
股数 期(逐笔列 质权人 用途
名 及一致行 日 所持股
(股) 示)
称 动人 份比例
方
2016 年 7 月 2018 年 7 中信证券股 个人融
银 是 3,700,000 9.66%
11 日 月 10 日 份有限公司 资需要
军
合
- 3,700,000 - - - 9.66%
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方银军持有公司股份38,3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1.9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方银军质押股份为20,7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4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4.04%。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