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胜集团”)拟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其间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的 2%。
●宝胜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和 2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
增持公司股份 507,000 股。
截至 2016 年 7 月 9 日,宝胜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已满 12 个月,其增
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宝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716,819 股,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5.6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当时资本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股票价格连续非理性下跌,严重偏离公司
价值,宝胜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及价值回归充满信心,宝胜集团拟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宝胜集团先后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和 2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507,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12%。增持完成后,宝胜股份
共持有公司股份 147,223,819 股,占截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的 35.79%。
因公司于 2016 年 1 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16 年 6 月实施了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截至 2016 年 7 月 9 日,宝胜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235,558,11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6.02%。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
四、承诺情况
宝胜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胜科技
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宝胜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
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