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6 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6-081),
拟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20,606,66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每 10 股转增 20 股。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
“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
板关注函【2016】第 11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对公司披露
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高度关注,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自查,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按照《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7.18 条的要求及时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回复: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益生物”)及实际控制人由守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收到上述函件后,公司根据《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
方式,迅速组织公司 3 名董事(超过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就上述事项进行分析
讨论,并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参与讨论的人员进行了登记,并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晚间及时向市场披露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向深交所及时报备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7.7.18 条的要求,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公告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其近亲属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
回复: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情况如下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年 05月 27日 实地调研 西南证券:周平;东北证券: 巨潮资讯网
梁静静;IDG资本:彭世泽; (www.cninfo.com.cn)
泰达宏利:周笑雯。
2016年 06月 07日 实地调研 平安证券:叶寅;太平资产: 巨潮资讯网
许希晨;万家基金:王霄音; (www.cninfo.com.cn)
兴证资管:张昕;长安基金:
肖洁;交银施罗德基金:张胤;
国联证券:方伟;国联证券:
樊景扬;东方马拉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王攀峰。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说明或披露的事项 。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