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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冠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
     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承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本
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的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赵辰恺                  姜凯乔                      马    军
    项目主办人:
           刘杰                   谭杰伦
    法定代表人:
           何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律师承诺
    本所及经办律师承诺:由本所出具的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有关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本
所未能勤勉尽责的,本所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律师:
           宗爱华                    曾嘉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小辉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承诺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承诺:由本所出具的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本
所未能勤勉尽责的,本所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孙卫国                 毛宝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仁荣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评估机构承诺
    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由本公司出具的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本
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吕艳冬                 赵玉玲
    法定代表人:
           李伯阳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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