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大幅波动及拟
置出资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汇冠股份”、“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 年 6 月 24 日公
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
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简称“《业绩相关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前一会计年度发生业绩“变脸”、净利润下降 50%以上(含由盈转亏),或本次重组
拟置出资产超过现有资产 50%的,为避免相关方通过本次重组逃避有关义务、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根据《业绩相关问题与解答》
对汇冠股份承诺履行、规范运作、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一、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估值)作价情况(如有),相关评估(估
值)方法、评估(估值)假设、评估(估值)参数预测是否合理,是否
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
本次重组不存在置出资产的情形,不适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
业绩大幅波动及拟置出资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吕艳冬 赵玉玲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