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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11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6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楠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由于公司定
期报告窗口期以及公司自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等原因,
无法按原计划于 2016 年 7 月 9 日前顺利履行增持承诺。现实际控制人重新承诺自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起 3 个月内履行增持计划(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相
关规定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合计增持股份数额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
的 0.2%,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
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监事戴楠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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