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 7月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6132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 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 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 及时准备有关材料报送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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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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