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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11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姚境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
姚境先生于2016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841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姚境      竞价交易 2016年7月8日 40.58     18841    0.021
                      合计                   18841    0.02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姚境       合计持有股份      144164       0.164      125323       0.143
       其中:无限售条件       36041       0.041       17200       0.02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123      0.123       108123      0.123
         (高管锁定股)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姚境先生承诺:
   (1)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
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截止目前,姚境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
   1、姚境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姚境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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