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7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合金精密压铸件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余额划转一般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