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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0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
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董事会提名贾平先生、廖永忠先生、宋志义先生、张涛先生、张学军先生、
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明亚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
任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职工代表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6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董事会提名朱文山先生、李北伟先生、李传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姜会林先生、孙洪波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候选
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在 2016
年 7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6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及具
体事项详见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6 日
附件: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平先生,1964 年 8 月生,汉族,吉林省延吉人。1984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1988 年 6 月参加工作,博士学位,研究员。1981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在
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学习。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6 月在中国科技大学攻
读硕士学位,后到所工作。历任长春光机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研究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研究员。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长春光机
所所长助理。2001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长春光机所副所长。2008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长春光机所党委书记、副所长。2014 年 12 月至今任长春光机所
所长、党委书记。贾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永忠先生,汉族,1969 年生,硕士学位。2003 年 10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
风华高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风华高科董事
兼副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今任风华高科副总裁;2011 年 3 月至今任风华高科
财务负责人。现兼任奥普光电副董事长,广州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风华高新
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风华矿业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廖永忠先
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宋志义先生,汉族,1962 年生,硕士学位,研究员。1980 年至 1984 年,就
读于吉林工业大学,毕业后就职于长春液化气设备厂。1986 年 7 月到长春光机
所工作,历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科技总公司综合办主任、科技总公司开
发处副处长、科技总公司副总经理、科技总公司总经理、长春光机所财务资产处
处长、奥普公司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长春光机所所长助理。
2007 年 12 月至今任长春光机所副所长。宋志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涛先生,1964 年 1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3 年 9 月至 1987
年 6 月在浙江大学工业电子技术专业学习,毕业后留长春光机所工作,历任中科
院长春光机所光电工程部副研究员、科研处副处长、光学工程中心主任、光电部
副主任、研究员、航测部主任、奥普光电总经理、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
研究所(筹)筹建工作组副组长、医学图像技术研究室主任(兼),2010 年 4 月
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长助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长春光机所
副所长。张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学军先生,1968 年 9 月生,汉族,吉林省开通人。1993 年 4 月参加工作,
博士学位,研究员。1986 年 8 月至 1990 年 8 月在吉林工业大学金相专业学习。
1990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在长春光机所攻读超精加工硕士学位,后到所工作。
1995 年 3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长春光机所攻读光学专业博士。历任长春光机所研
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室主任、研究员。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长
春光机所所长助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长春光机所副所长。张学军先生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勇先生,1970 年生。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7 月在北京六星实业发展总公
司任业务主管;1996 年 7 至 1999 年 3 月在北京牛津-剑桥国际质量认证咨询中
心任办公室主任;1999 年 3 月至 2001 年 1 月在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销售分公司任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中国华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裁助
理;2002 年 8 月 2003 年 8 月在北京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3 年 8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
在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
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文山先生,1958 年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
任吉林财经大学教授。曾任吉林财经大学教师,研究生部主任,MBA 中心主任等
职。朱文山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独立董事资格。
    李北伟先生,1963 年生,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管理学博士、博士
研究生。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7 月在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任助理研究
员;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吉林省政府调查研究室任副处长;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7 月在吉林省东北亚铁路集团公司任秘书长、副总经济师;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吉林省外经发展总公司任副总经理;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吉林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任副处长;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
在吉林省电子集团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吉林省华
软技术股份公司任总经理;2004 年 10 至今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李北
伟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独立董事资格。
    李传荣先生,1956 年生。1982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982 年至 1987
年在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中心研究生学习和工作,1987 年至 2003 年在中科院
遥感卫星地面站工作,2003 年至今在中科院光电研究院工作,曾任中科院遥感
卫星地面站研究室主任、总工程师、副站长、光电研究院副院长,2001 至 2006
年兼职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空间技术减灾专家组主席,2013 年 7 月卸任行政领导
职务,现任中科院光电研究院科技委主任。李传荣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独立董事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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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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