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7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北
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 11:00 至 18: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公司证券
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7
2.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北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
案 1。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议案 1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
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先生 陈曦先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2. 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1
案》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
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