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6年7月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岛企发投”)关于部分股权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如下: 1、2016 年 6 月 28 日,青岛企发投已将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的本公司 3,5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该项解除质押的 3,50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企发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259,076,081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7.98%;本次解除质押后,青岛企发投仍质押本公司股 份 8,880 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02%。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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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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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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