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5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
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
解释。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
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
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