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 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参与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次钢银电商参与福然德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旨在完善钢银电商平台线下服 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大宗商品电子商务领域的竞争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胡俞越 王恒忠 马勇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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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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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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