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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5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30
股票简称:中国石油              股票代码:601857.SH、0857.HK、PTR.NYSE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2015 年度)
                               发行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一六年四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
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中信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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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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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
第四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12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3
第六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4
第七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5
第八章 其他事项........................................................................................................ 16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93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人民币 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 年 11 月 22 日
至 26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200 亿元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200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票面金额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为 5 年期固定利率、10 年期固定利
率和 15 年期固定利率三个品种,其中 5 年期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为 160 亿元,
10 年期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15 年期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三个品种均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
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4.55%,10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4.90%,15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5.04%。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各品种票面总额分别与该品种对应的
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
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各品种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该等到期品种票面
总额的本金。
    8、起息日:2012 年 11 月 22 日。
    9、付息日:
    (1)5 年期品种: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2)10 年期品种:2013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计息)。
    (3)15 年期品种:201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计息)。
    10、兑付日:
    (1)5 年期品种:2017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10 年期品种:2022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15 年期品种:2027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中国石油集团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3、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其
中 100 亿元用于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5、上市和交易流通场所:上交所。
    16、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评级和本期债券评级均为 AAA 级,符合进
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已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
式回购安排,并获得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勘探与生产业务
    2015年,发行人持续推进储量增长高峰期工程,实施有利区带和层系精细勘
探,石油勘探稳步推进,在长庆、新疆等地区相继落实了5个亿吨级规模石油储
量区;天然气勘探成效突出,在四川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落实了7个千亿立方
米级规模的天然气储量区;致密油勘探在鄂尔多斯盆地、松辽盆地取得新进展,
页岩气探明储量超千亿立方米。
    国内生产与开发业务
    2015年,发行人持续优化产能部署,科学安排开发规模和节奏,深化老区精
细挖潜,有效控制自然递减,确保整体开发效益。天然气业务围绕重点气区,科
学组织生产运行,天然气产量继续保持增长。大庆油田持续推进油气当量4,000
万吨以上稳产,长庆油田继续保持油气当量5,000万吨以上高效稳产,川渝气区
磨溪龙王庙气田110亿立方米产能高质量、高效益全面建成投运。2015年,国内
业务实现原油产量806.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2.1%;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2,903.6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0.8%;油气当量产量1,290.4百万桶,比
上年同期下降1.0%。
    海外油气业务
    2015年,发行人海外油气合作平稳有效运行,五大油气合作区巩固发展。海
外油气勘探坚持整体研究、科学论证、合理部署,从规模增储向有效增储转变。
油气开发以“二次开发”为契机,深化油田地质研究、强化油田注水、细化油藏
管理、差异化调整产量运行安排,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PK等项目优化调整产量,
伊拉克鲁迈拉等项目持续增产。2015年,海外业务实现油气当量产量203.5百万
桶,比上年同期增长38.3%,占发行人油气当量总产量13.6%。
    2015年,发行人原油总产量971.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2.8%;可销售天
然气产量3,131.0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3.4%,油气当量产量1,493.9
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3.0%。截至本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
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358.1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329.8百万英亩,
采矿权面积28.3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380口。本报告期内完成钻探的
净井数为8,036口。
       勘探与生产运营情况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原油产量                      百万桶                 971.9      945.5                 2.8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十亿立方英尺          3,131.0   3,028.8                 3.4
 油气当量产量                  百万桶                1,493.9   1,450.4                 3.0
 原油探明储量                  百万桶                 8,521     10,593               (19.6)
 天然气探明储量                十亿立方英尺          77,525     71,098                 9.0
 探明已开发原油储量            百万桶                 6,196      7,254               (14.6)
 探明已开发天然气储量          十亿立方英尺          40,406     35,824                12.8
   注:原油按1 吨=7.389 桶,天然气按1 立方米=35.315 立方英尺换算
       2、炼油与化工业务
       2015年,发行人紧跟市场变化,优化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调整,按效益优先
原则安排资源流向和装置负荷,增产适销高效高附加值产品。2015年,发行人加
工原油998.1百万桶,其中加工发行人勘探与生产业务生产的原油697.8百万桶,
占比69.9%,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生产成品油9,193.3万吨,主要综合能耗指
标持续下降,多项技术经济指标保持较好水平。化工销售加强整体联动和统筹优
化,扩大终端营销渠道,高效产品、高效区域销量稳定增长。炼化重点工程建设
有序推进,云南石化主要装置基本建成,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具备
了向东部11省市及其他重点地区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的能力。
       炼油与化工生产情况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原油加工量              百万                        998.1          1,010.6              (1.2)
汽、煤、柴油产量        千吨                       91,933          92,671               (0.8)
  其中:汽油            千吨                       32,258          30,688                5.1
          煤油          千吨                        5,493           4,356               26.1
          柴油          千吨                       54,182          57,627               (6.0)
原油加工负荷率          %                            84.2            86.1     (1.9 个百分点)
轻油收率                %                            79.1            78.6       0.5 个百分点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93.8            93.8                     -
乙烯                    千吨                        5,032           4,976                1.1
合成树脂                千吨                        8,215           7,951                3.3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千吨                           1,348           1,293                4.3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合成橡胶              千吨                        713         745              (4.3)
尿素                  千吨                   2,566          2,663              (3.6)
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3、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15年,发行人积极应对成品油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价格低迷等不利局面,
科学配置油品资源,优化销售结构和库存运行,加强高效厚利产品销售力度,突
出零售创效,推进“双低站”治理,不断提升单站销售能力,着力打造黄金终端。
强化“油卡非润”一体化营销,提升顾客服务体验,积极探索“互联网+销售”
等新模式,营销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销售网络进一步完善,新投运加油站292
座,运营加油站数量达到20,714座。
       国际贸易业务
       2015年,发行人国际贸易业务协调优化进出口资源,积极开拓高端高效市场,
保持快速发展,国际贸易规模和运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创新创效和市场开拓成果
显著。
       销售业务情况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汽、煤、柴油销量      千吨           160,097            160,878               (0.5)
其中:汽油            千吨            60,651             59,821                 1.4
    煤油          千吨            14,683             14,016                 4.8
    柴油          千吨            84,763             87,041               (2.6)
零售市场份额           %                    39             39.6      (0.6 个百分点)
加油站数量             座             20,714             20,422                 1.4
其中:资产型加油站     座             19,982             19,806                 0.9
单站加油量            吨/日               10.55           10.78               (2.1)
       4、天然气与管道业务
       2015年,发行人科学组织油气调运,优化油气管网运营管理,提高管道运行
效率。天然气销售积极应对市场供需宽松的局面,统筹自产气、进口气和液化天
然气等多种资源,保持业务链资源平衡,加强需求侧管理,持续做好重点高效市
场开发,不断提高销售的质量和效益。重点管道建设有序推进,铁岭-锦西原油
管道和漠河-大庆线增输工程等顺利投产,西气东输三线东段、锦州-郑州成品油
管道等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2015年末,发行人国内油气管道总长度为77,612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长
度为48,629公里,原油管道长度为18,892公里,成品油管道长度为10,091公里。
二、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情况
    2015年,发行人实现营业额人民币17,254.2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4%,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355.1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9%;实现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0.1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0.40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油、成品油价格下降,以及原油、天然气、成品
油等主要产品销售量变化综合影响。
    根据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化
资产合计                              2,394,094             2,405,376          (0.47%)
负债合计                              1,049,806             1,087,616          (3.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1,179,968             1,176,010           0.34%
少数股东权益                            164,320                 141,750        15.9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                             1,725,428           2,282,962            (24.42%)
营业成本                           (1,300,419)         (1,735,354)            (25.06%)
利润总额                               58,166             156,768             (62.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653             107,173             (66.73%)
净利润                                 42,364             119,034             (64.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同比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312             356,477             (26.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879)           (290,838)            (25.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39)            (44,312)              2.54%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同比变化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59            (66.7%)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59            (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               9.3   (6.3 个百分点)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93 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人民币 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 年 11 月 22 日
至 26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200 亿元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根据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
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拟安排其中 100 亿元用于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说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按本期公司债券披露使用
用途专款专用,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00 亿元偿还了公司一笔余额为 100
亿元的人民币贷款,该笔贷款的贷款方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使用募
集资金中的剩余 100 亿元补充了营运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第四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正式起息,报告期内付
息日为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利息。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六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于 2012 年完成了对本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
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出具了《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次评
级报告”)。本次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
持“12 中油 01”、“12 中油 02”、“12 中油 03”债项信用等级均为 AAA。
   第七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
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对外委托贷款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银行贷款本息逾期支付事项。
    6、除本年度报告另有披露外,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
大合同。
二、重大诉讼、仲裁
   就发行人之前披露的境外个人股东以个别前任董事和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接
受中国有关部门调查为由,向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发行人及相关人员
提起集团诉讼程序事宜,发行人已收到该等诉讼的送达通知。详细情况请参见发
行人于 2013 年 9 月 6 日、2013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诉讼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13-025、
临 2013-031)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14 年 4 月 4 日,美国纽约
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合并相关诉讼并指定首席原告及首席律师的命令。
   2014 年 6 月 6 日,首席原告提交了经修订的诉状,将个人被告变更为蒋洁敏、
冉新权和李华林等三名发行人前任董事和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诉状中的有关指控
与之前诉讼中有关违反美国证券法的指控大体相同,发行人按照当地诉讼程序进
行了积极抗辩(详细情况请参见发行人披露的 2014 年半年度报告、2014 年年度
报告以及 2015 年半年度报告)。2015 年 8 月 3 日,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
院作出判决,批准发行人《驳回起诉动议》,判令终止该动议并结案。根据美国
联邦法院规定,原告已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递交《上诉通知》,向美国联邦第二
巡回上诉法院(简称“第二巡回法院”)提出上诉,并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向第
二巡回法院递交了《上诉状》。2015 年 11 月 19 日,发行人针对《上诉状》递交
了《反驳文件》。2015 年 12 月 3 日,原告向第二巡回法院递交了《答复文件》。
第二巡回法院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举行了口头辩论。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二巡
回法院合议庭以“简易法院令”方式作出“维持地区法院判决”的裁决,即支持
地区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自法院令之日起 14 日内有权请求第二巡回法院
重新审理,或自法院令之日起 90 日内有权以“申请调档”方式请求美国联邦最
高法院审议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决。
   本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正常营业并未受到影响。发行人将尽最大努力进行抗
辩,以维护发行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生。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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