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9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以《[专题]央企大整合 龙头行业分享盛宴》为标题,从所谓的"从央企重点行业的角度,分析了央企整合大潮下相关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及风险"。其中对煤炭企业的表述,提出了"中煤能源回归A股后,其旗下的上海能源被吸收合并的可能性更大"的观点。其后,该文被多家媒体转载。 二、澄清声明 经书面函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函均明确表示近6个月内无对公司吸收合并的计划。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征询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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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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