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公司营业执照号发生了变更,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并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2016年6月29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4401012007521。 用代码为:914401016185240255。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