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董
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该调整系根据公司 2016 年度实际经营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同意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马元驹 刘凯湘 张云岭
2016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