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董事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 7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14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3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7 日
(2)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宁夏中卫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
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许仕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朱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杨生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蒋利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刘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刘景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任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谢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 1-3 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议案 4-6 需要以特别决
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
2、出席现场会议要求: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
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
卡);住所地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城区的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 5:00 前收到的方
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00—下午 5:00
4、登记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
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2。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冶美利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755000
联 系 人:史君丽
联系电话:0955—7679334
传 真: 0955—7679339
电子邮箱:yky1662@126.com
2、会议费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下列事项代为行
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
的议案
1.1 选举许仕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同意: 股
事
1.2 选举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同意: 股
事
1.3 选举朱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1.4 选举杨生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同意: 股
事
1.5 选举蒋利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同意: 股
事
1.6 选举刘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
议案
2.1 选举刘景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同意: 股
立董事
2.2 选举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同意: 股
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3.1 选举任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 同意: 股
事
3.2 选举谢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股
赞成 反对 弃权
4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5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盖章/签字):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
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15
投票简称:美利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许仕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1
1.2 选举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选举朱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
1.4 选举杨生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4
1.5 选举蒋利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5
1.6 选举刘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6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刘景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任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1
3.2 选举谢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2
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4.00
5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对候选人 C 投 X3 票 X3 票
对候选人 D 投 X4 票 X4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
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3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