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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28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参
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及认购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
     为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司
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制,对上述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数量、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进行再次
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漳龙”)
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构成关联事项。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
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调整的具体内容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07,334,526 股(含
107,334,526 股)。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07,334,526 股
(含 107,334,526 股)。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发行期间,若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70%,发行数量也随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09
月 15 日),发行价格为 5.59 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09 月 15 日),发行价格为 5.59 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
       发行期间,若前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仍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公司对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
修订稿)》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事
项,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上述价格调整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
购对象福建漳龙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具体
如下:
    1.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因福建漳龙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庄
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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