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在 2016 年 06 月 09 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 2016-060),并
于 2016 年 06 月 23 日向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06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00;网络投票
时间:(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06 月 23 日 15:00 至 2016 年
06 月 24 日 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06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07,703,30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0.8816%。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96,519,31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8.1419%;通过网
络投票参会的股东 13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183,98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2.7398%。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6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7,703,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0000%;反对 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23,642,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8%;反对 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对子公司深圳市璇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6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公司股东惠州市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属于关联股东,
共持有 165,329,883 股,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373,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21,953,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3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尔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6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7,703,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3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23,462,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3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 年 6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7,703,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3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23,642,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43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郑素文、周小兵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