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24日在上海浦东新区桃林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反修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11人,实到7人,委托参加4人,符合规定人数。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03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陈述的内容是真实的。
二、审议了2003年上半年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并发表监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了收购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75%股权,以及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情况,并发表监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既可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又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短建设周期,使公司在较短时间内,迅速进入电解铝行业,形成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投资组建上海大屯铝箔有限公司项目对公司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企业盈利水平,为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领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