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在未来
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票,增持比例拟为公司总股本
的 0.5%至 1%,增持金额拟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无。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通知,
首创集团今日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华
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于 6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本次计划总体
增持比例拟为公司总股本的 0.5%至 1%,增持金额拟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首创集团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首创股份)。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首创集团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增持了公司股份
15,384,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增持金额 6,094.37 万元人民币;本次
增持前, 首创华星持有公司 14,198,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5%,首创集团
及首创华星共持有公司 2,632,781,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15%。
截至本次公告日,首创华星持有公司 29,583,2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首创集团及首创华星共持有公司 2,648,166,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3%。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15-079 号) 首创集团拟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以自身或其下属子公司(不
包括首创股份)名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份
的 5%,即不超过 120,515,353 股。该计划已按期完成,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临 2016-001 号)。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目的在于支持公司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提升投资者信心,结合目前公司股价情况,首创集团决定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不
包括首创股份)进行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拟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未设定价格区间,首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近
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首创
股份)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已增持金额)。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日 2016 年 6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首创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首创
股份)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为首创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首创股份)的自有
资金,不存在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股份过程中,已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
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
时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