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无锡红福国际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红福”)持有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3,416,5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其中含质押
股数 3,645,000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无锡红福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3977.15 万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4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收到无锡红福发来的《关于持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减持通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无锡红福国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无锡红福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3,416,5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90%,其中含质押股数 3,645,000 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解除首发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自公司首次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日,无锡红福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3977.15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5.40%。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
3、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无锡红福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无锡红福股份减持承诺
无锡红福承诺:“若承诺人持有绿城水务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绿城水
务股票的,承诺人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绿城水务在减持前 3 个交易
日公告减持计划,但承诺人持有绿城水务股份低于 5%时除外。
承诺人持有绿城水务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减持价格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减持价格与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差额以现金形式
补偿给绿城水务。若承诺人未自行将该等所得或补偿支付予绿城水务,绿城水务
有权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无锡红福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企业资金安排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无锡红福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二)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无锡红福严格遵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无锡红福国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持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减持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