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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22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下简称“分派方案”)经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5.本公司截止公告日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1.2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11,000,000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
为 0 股,送红股 0 股。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河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安徽省凤形耐磨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王振来 周琦
   咨询电话: 0563-4150393              传真电话:0563-415033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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