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6 月 21 日,有媒体报道: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桥 (集团)有限公司与特斯拉(TSLA)签署了涉及合资建立生产厂的 一项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备忘录,双方计划各自出资约 300 亿人民币 (45 亿美元),金桥方将主要以自有土地地块作为投资。 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下午开市起临时停牌。 经本公司向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核实,该公司迄今并未与 任何人签署与特斯拉(TSLA)合资建厂的备忘录或其它形式的文件。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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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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